湖北日报讯(记者刘畅、通讯员赵思骞)8月28日,长江之畔的千年古镇金口,一场“法治接力”悄然上演——在武汉市江夏法院首次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发布槐山矶驳岸司法保护令满一周年之际点点盈,金口人民法庭新址正式揭牌启用。仪式刚毕,新法庭即刻响起法槌声,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长江中山舰外滩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。这场“周年纪念+新址首案”的特殊庭审,既是对江夏法院一年来生态保护成果的印证,更是护航长江生态的“再出发”。
从“保护令”到“首案”:司法护江链的“接力传承”
2024年5月,江夏法院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为依据,为长江上仅存的明代古航运建筑——槐山矶驳岸发布全省首份司法保护令,明确禁止拆毁古砖、爆破作业等破坏行为,为“长江活文物”筑牢法治屏障。一年来,这份“法治保单”不仅让槐山矶驳岸的古迹风貌得以完整保留,更带动沿江群众形成了“保护文物就是保护生态”的共识。
槐山矶驳岸发布全省首份司法保护令
而今日金口法庭新址的首案,正与这份司法保护令形成“时空呼应”。被告人谢某因在长江全面禁捕期间使用禁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,被检察机关以“非法捕捞水产品罪”提起公诉,庭审现场,审判长有序推进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等环节,整个过程严谨规范。面对确凿证据,谢某当场认罪悔罪:“我想着打点儿鱼没事,现在才知道犯了这么大的错……"。
从守护古迹到保护渔业资源点点盈,从禁止物理破坏到遏制生态损害,江夏法院正逐步构建起覆盖“历史遗存+流域生态”的长江司法保护链。
庭后释法:从个案惩处到生态共治的“关键一跃”
庭审结束后,审判长为旁听群众展开了一场生动的“生态法治课”:早在清朝光绪七年,当时地方官府就在槐山矶驳岸上设立“出示严禁事”石碑“禁渔”,今日法律惩处电鱼,足见保护长江是一脉相承的。而当下电捕鱼的危害可远胜古时——电流可波及方圆数米内所有水生生物。小鱼苗被电死,怀孕母鱼丧失繁殖能力,就连浮游生物也难逃厄运。这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,更会动摇长江生态系统的根基。
审判长为旁听群众开展“生态法治课”
针对群众普遍存在的“打点自用不算违法”误区,法官特别强调:“法律没有‘例外条款’,哪怕只捞半斤鱼,只要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,就可能涉嫌犯罪。”
一番通俗易懂的讲解,让现场的村民频频点头:"以前真不知道电鱼会犯罪,更不晓得电鱼会毁掉长江的根,以后绝不会这么干了。"
新法庭不止于“新”:以司法之力答好“长江生态卷”
“揭牌首日即开庭,既是效率的体现,更是责任的宣示。”
文物保护等政策法规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
“一年来,我们以槐山矶司法保护令探索了‘文物+生态’的协同保护模式;今天,新法庭的首案则标志着我们将生态保护从‘点’延伸到‘面’——从古迹到水域,从静态保护到动态治理,江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‘工具箱’越来越丰富。接下来,我们还将联合沿江村社建立‘生态保护联络站’,定期开展‘巡回审判+普法讲座’,推动长江十年禁渔、文物保护等政策法规‘飞入寻常百姓家’,让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’的理念扎根金口古镇。”江夏法院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如是说。
长江奔涌,法治护航。从槐山矶驳岸的司法保护令到金口法庭的新址首案,从守护历史古迹,到护航流域生态,江夏法院将以“一张蓝图绘到底”的坚定决心点点盈,绘就长江生态保护的法治画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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